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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0-06 11:02:00来源: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为:

稀释每股收益 =(净利润 - 优先股股利)÷(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假设转换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

  1. 净利润是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不包括优先股股利等。
  2. 优先股股利是指企业向优先股股东支付的股利。
  3.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是按照时间权数对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例如,如果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 1000 万股,年中又新发行了 200 万股,那么加权平均数计算时要考虑时间因素,假设新发行的这 200 万股在年中发行后的半年时间内起作用,那么全年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1000+200×6/12。
  4. 假设转换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是指如果存在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潜在普通股的情况下,假设这些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后,会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再按照一定的时间权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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