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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与重生 器官捐献协调员:做生命接力的“摆渡人”

发布时间:2024-04-04 09:23:21来源:

工作中的刘永光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仁政 通讯员 伍晓丹 韩羽柔

图/受访者提供

“小孙子的器官为其他孩子带去了生命,这样他也不算完全离开我们。”又到一年清明,每年这个时候,小罗(化姓)的爷爷都会前往珠江口,在这里缅怀小罗。小罗的爷爷说,孩子离世后,他从一位医生那里了解到,器官捐献可以为更多孩子带来生的希望,他便同意了捐献。

小罗爷爷口中的医生叫刘永光,当时是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的器官捐献协调员,也是一名器官移植外科医生。一边是逝去,一边是重生,器官捐献协调员是这场生命接力的“摆渡人”。

最难的是开口第一句话

自2011年国家开始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刘永光就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协调员。十多年里,他见证了400多场离别,也迎接了1000多场重生。

“器官捐献是我国现代文明的标志,是人间大爱和精湛医学技术的结晶,是社会具有高效协同能力的体现,协调员做的是一份极有意义、有价值的工作。”刘永光表示,对逝者来讲,被人遗忘才是我们文化中最大的遗憾,而器官捐献会让人感恩和铭记在心,让死亡多了一丝的温情,让生命用另一种形式延续;对受捐者来讲,器官捐献是生的希望。

当然,器官捐献协调工作也是一份艰难的工作。“家属在最痛苦的时候,器官捐献是一件让人难以启齿的事情。”刘永光说道,自己在刚刚开展工作的时候,遇到的第一个难题不是家属不愿意捐献,而是自己“开不了口”。

如何把“伤口上撒盐”的话说给家属听?对协调员来说是道必须要过的坎。

“我们都痛苦成这样了,你还要求捐器官?”“我尊重医生,如果再说那事,我要报警了。”……这些话是他们最常听到的。

“很多时候,家属会有情绪,迁怒到协调员,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刘永光说,通常,器官捐献协调员需要在合适的时间里找到逝者家庭中最有影响力的家属进行沟通——这个角色往往是家庭中的长辈,或者对长辈有影响力的年轻人。“我们要做的,除了让家属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还要帮助受难的家庭缓解亲人离世的痛苦。”

协调捐献成功率仅5%

为了促进器官捐献工作,器官捐献协调员们会在医院相关科室巡查了解接近脑死亡,或者已经脑死亡的患者,再对患者进行医学研判和社会关系研判,与医生和患者家属共同决定是否进行器官捐献。

“每一例器官捐献都需要所有一级家属的全体同意,并签署器官捐献志愿书,即使是生前已经签署过器官捐献意愿卡的逝者也必须有家属的认可。”刘永光介绍,这既是对逝者的保护,也是对家属的尊重。

刘永光坦言,器官捐献协调工作成功率并不高,即使经过协调也仅有5%的逝者家属同意捐献。

低成功率是否会对协调员的工作信心造成打击?刘永光表示,家属同意和不同意捐献,是家属的权利,协调员绝对尊重家属的选择。

刘永光说道:“如果说生死之间是一条河,我们就是这河上的摆渡人。”

协调员工作中,最大的打击不是协调失败,而是在一次次与患者家属的共情中感受生命的脆弱,体会离别的悲伤。“与患者家属一起体验面对亲人离世撕心裂肺的痛苦和无奈,让我们更加热爱生命和悲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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