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欢送参加西部法律志愿服务青年律师
今年5月下旬,司法部办公厅首次印发《关于选拔青年律师到西部锻炼的方案》和有关通知,就2024年选拔青年律师到西部锻炼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广东选拔35名优秀青年律师到西藏、青海、贵州等西部地区锻炼。很快,在全省各地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的积极推动下,43名优秀青年律师入选,省司法厅将35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有奉献精神、身体状况能适应高原工作的优秀青年律师推荐给司法部。最终,35名来自广东各地的青年律师全部通过审核,被派往西部地区参加为期一年的“西部锻炼计划”。
据悉,在此之前,广东先后向中西部地区派出了121名、230人次的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并有6家律师事务所到西藏“无律师县”设立分所。
来自茂名的青年律师刘沛东,之前参加过“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活动”律师宣讲会,但受限于5年执业经历的条件,他还不具备申报条件。这次得知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后,他第一时间报名参加。
来自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的何文月在深圳执业3年,渴望在西部地区将自己的专业知识转化为实践。为此,她早早地规划好了工作路径,希望通过走访群众了解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服务,不断强化自身能力,尽可能地创新法律服务形式。
来自北京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的“00后”青年律师罗浩然也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办好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依法助力当地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确保每一个法律意见、每一份法律文书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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